對這件事情,我一直都沒有寫過相關的文章,時間也過了頗長的一段時間,今天5/5,我看了聯合新聞網,有一篇新聞,標題是”特別費案有罪否 16地檢分歧”,其實標題下的很差,政治的意圖也不用我多說,這篇文章要表達的重點就是特別費是公款還是私款。在此之前我要先說,我沒資格說馬隊長有罪與否,那是法官的職權,但是我們可以就實際面來探討這些現象。一直以來,某些媒體一直把特別費的焦點放在公款或私款這邊,因為這是幫馬隊長解套的唯一方法。各位可以去看一下起訴書,看前面就好,我認為重點在於馬隊長把特別費一半的錢直接匯到戶頭,未花完的部分”並向監察院申報為自己財產“。因此某些媒體一直吵著說匯一半特別費到戶頭就是違法之類的說法,這不但是斷章取義,而且還別有用心。
當然,檢察官並不代表司法,起訴你不代表有罪,只是說大家嘴巴喊著公平正義,骨子裡還是一副順我者生,逆我者亡的態度,不該是法制國家的常態。
Categories: 自己的想法
No Comments »
No Responses to “馬隊長的特別費案”
Care to comment?